员工谈判100问 · 多人协商:裁员、工会与新业态 · 第77问
小群体谈判可以用“分化”制造示范吗?
律师结论
不应操纵分化。
不应以误导、秘密差别待遇、报复或相互施压操纵员工。
为什么
可以根据真实个体差异提出不同方案,但应有统一规则,并允许员工依法交流、委托代表和寻求工会帮助。
怎么办
第 1 步 · 共性规则统一说明
口径、时间表、公式和复核渠道保持一致。
第 2 步 · 个案差异客观可审计
只使用事实和法定因素,不奖惩表达。
第 3 步 · 工会代表尽早介入
授权、议题和信息同步范围提前确认。
第 4 步 · 固定信息更新频率
公开已确定、待确定和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。
重点提醒
这里刘律要提醒一句:用秘密差别待遇或信息不对称处理多人协商。
刘律结语
刘律的建议是:把原书的“两极分化”改写为“分层需求管理”:公开共性规则,私下保护个别隐私,差异可审计。
相关问题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