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谈判100问 · 解除与变更:常见用工场景 · 第68问

医疗期、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应怎样谈?

刘天晶律师 ·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| 最后更新:2026-07-25

律师结论

先分清病假与工伤。

先区分普通患病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,它们的待遇、期限和解除限制不同。

为什么

治疗和劳动能力状态未明时,不宜用普通绩效或缺勤逻辑推进解除;工伤待遇也不能笼统打包放弃。

怎么办

第 1 步 · 先确定法律路径

协商、改进、调岗、单方处理不能混为一谈。

第 2 步 · 核对保护与程序

孕产、医疗期、工伤、工会和送达逐项检查。

第 3 步 · 给真实改进机会

绩效、培训和调岗不能只为解除补证。

第 4 步 · 通知与履行一致

理由、日期、付款、证明和交接同步落地。

重点提醒

这里刘律要提醒一句:先下解除结论,再倒推证据、制度和程序。

刘律结语

刘律的建议是:核实诊断、医疗期或停工留薪期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,必要时等待法定程序后再谈。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