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工司法解释(二)· 23问 · 法释〔2026〕12号 · 逐条讲 · 第14问
中途退场,质保金怎么算?
律师结论
按应得价款留
为什么
合同解除 → 以应得工程价款为基数
合同无效+未完工 → 以应得折价补偿款为基数
返还期限:从退场之日起算;退场后才解除的,从解除日
怎么办
先固定合同、结算、付款、工程量与质量证据,再按对应条文选择请求权基础和诉讼路径。
重点提醒
刘律划重点:退场那天,就开始倒计时
相关问题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