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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司法解释(二)· 23问 · 法释〔2026〕12号 · 逐条讲 · 第17问

工程款优先受偿,怎么才落袋?

刘天晶律师 ·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| 最后更新:2026-07-21

律师结论

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,需要让裁判主文明确优先受偿的数额和对应工程;停工、窝工等损失不在该优先受偿范围内。

为什么

优先的数额+对应工程,必须写进判决主文

停工、窝工损失 → 不享受优先

优先的只有「工程价款」本身

怎么办

先固定合同、结算、付款、工程量与质量证据,再按对应条文选择请求权基础和诉讼路径。

重点提醒

刘律划重点:判决里没写明,执行就悬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