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工司法解释(二)· 23问 · 法释〔2026〕12号 · 逐条讲 · 第2问
先谈好价、再走招标?
律师结论
中标无效! 假招标、真内定,法律不认
为什么
定标前用意向书、纪要、补充协议谈范围和价款,谈完中标 → 无效
先签合同,再补一场招标 → 无效
明招暗定,暗箱操作两头都不受保护
怎么办
先固定合同、结算、付款、工程量与质量证据,再按对应条文选择请求权基础和诉讼路径。
重点提醒
刘律划重点:程序做样子,合同打水漂
相关问题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