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100分·婚家100问 · 再婚避雷针 · 第54问
就一套房,都想要或都不要,法院怎么判?
律师结论
有一套规则。
都想要→竞价;都不要→拍卖。
离婚就一套房,法院有明确打法:都主张房子→竞价,出价高的得房、补偿对方;只有一方要→评估作价,得房方按价补偿;都不要→拍卖变卖,卖了分钱。
为什么
实务提醒:竞价不是拍脑袋——先评估市场价做底;补偿款的支付能力很关键,拿不出钱的一方喊高价没用;孩子随谁生活、居住需要,也会影响法院的酌情处理。
怎么办
第 1 步 · 双方都想要这套房
法院组织竞价,价高者得房,把差额补给对方。
第 2 步 · 只有一方想要
按评估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一半。
第 3 步 · 双方都不想要
拍卖、变卖房子,就所得价款分割。
重点提醒
这里刘律要提醒一句:这类问题不能只凭一个标签下结论,至少要同时核对双方主张、评估与竞价、补偿支付能力、孩子与居住。
刘律结语
刘律的建议是:要房,先看补偿款拿不拿得出:别赢了竞价输了现金流;不要房,算清补偿是否公道:评估价要盯紧;孩子住哪,放进考量:房子是资产,也是孩子的家。
相关问题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