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100分·婚家100问 · 婚后钱袋子 · 第29问

TA 给公婆钱、我贴娘家,要经过对方同意吗?

刘天晶律师 ·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| 最后更新:2026-07-26

律师结论

合理的不用。

孝心有法定地位,大额要商量。

先说底: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——正常水平的赡养费、逢年过节的孝敬,属于家事代理范围,不需要配偶批准;两边父母,同一个标准。

为什么

边界在“大额”:超出日常水平的大额给付(给弟弟买房、给娘家大额转账、给公婆囤养老钱),处分的是共同财产,应当夫妻商量一致;一方擅自大额转出的,另一方可主张部分返还、或离婚时相应多分。

怎么办

第 1 步 · 正常赡养费、节日孝敬

法定义务+日常家事,无需对方同意,两边平等。

第 2 步 · 大额贴补兄弟姐妹买房

超出赡养范畴的赠与,须共同决定;擅自给的可追回部分。

第 3 步 · 以“赡养”为名转移财产

离婚前突击给父母大额转账的,按转移财产处理,少分。

重点提醒

这里刘律要提醒一句:这类问题不能只凭一个标签下结论,至少要同时核对是否法定赡养、数额是否大额、两边是否对等、有无转移嫌疑。

刘律结语

刘律的建议是:两边父母,一个标准:公平,是最好的家和;大额支出,提前商量:商量不丢人,瞒着才伤人;定个“家庭孝敬预算”:把爱明码标价地安排好。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