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100分·婚家100问 · 婚后钱袋子 · 第28问
游戏账号、虚拟币、网店,离婚分不分?
律师结论
有价值就分。
虚拟财产,也是财产。
法律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。婚内攒下的游戏账号装备、虚拟货币、粉丝号、网店——只要有财产价值、是婚内取得,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,离婚可以主张分。
为什么
实务怎么分:账号类往往人身绑定、不能过户,法院多判归实际使用方,由 TA 按价值折价补偿另一方;难点在估值(流水、交易记录、打赏收益都可作依据)。婚前的账号,婚后经营增值的部分也可能要算。
怎么办
第 1 步 · 婚内经营的网店、自媒体号
有收益、有价值,归经营方+折价补偿对方是常见判法。
第 2 步 · 游戏账号、装备、虚拟币
婚内投入共同财产养起来的,可主张按价值分;先把充值记录留好。
第 3 步 · 婚前注册、婚后做大的号
账号是婚前的,但婚后增值部分可能算共同贡献,个案认定。
重点提醒
这里刘律要提醒一句:这类问题不能只凭一个标签下结论,至少要同时核对有没有财产价值、婚内还是婚前、归谁使用、怎么估值。
刘律结语
刘律的建议是:把账号、钱包、店铺列进清单:看不见的资产,最容易被转走;大额充值、收益留好记录:估值和取证全靠它;警惕对方悄悄转移虚拟币:发现苗头,尽快保全。
相关问题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