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100分·婚家100问 · 婚后钱袋子 · 第32问
一方偷偷卖房、送人,另一方能追回吗?
律师结论
很多能追。
共同的房,一个人说了不算。
房子是夫妻共同的,一方无权自己偷偷卖掉或送人。把共同财产无偿送人、或明显低价处分的,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、追回;离婚时对方还会少分。
为什么
分两种:无偿赠与他人(尤其送给第三者)或明显低价的,另一方多能追回;但如果买家是不知情、按市价买的“善意第三人”并已过户,房子一般追不回,你只能向卖房的一方索赔。
怎么办
第 1 步 · 无偿送人 / 送给第三者
对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,另一方可主张返还、追回。
第 2 步 · 明显低价“贱卖”给亲友
价格明显不合理的,可主张撤销、追回那部分利益。
第 3 步 · 买家善意、按市价、已过户
遇到善意第三人,房子难追回,只能向擅自卖房的一方索赔、离婚少分。
重点提醒
这里刘律要提醒一句:这类问题不能只凭一个标签下结论,至少要同时核对是不是共同财产、是无偿还是低价、买家是否善意、有没有恶意。
刘律结语
刘律的建议是:大额财产,心里要有数:房产、存款状况别一抹黑;发现异常,尽快留证、行动:早发现,才追得回;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:先冻住,再慢慢说理。
相关问题
本文仅为提升法律意识的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;个案请咨询律师。